海口市工程项目审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第一号)
作者:hnrczpw_KF 日期:2021-04-20 浏览

海口市工程项目审计中心(海口市电子数据审计技术中心)是海口市审计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同意,我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管理岗位7名(其中,1名面向原海口市户籍贫困应届毕业生;4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2名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均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分别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口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以及相关平台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ain/03hksj/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 8:30至 2021年5月18日 17:00。

4.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及时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压缩zip格式上传):

(1)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据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在50KB至2MB区间);

(6)报考岗位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原海口市户籍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家庭基本情况页、家庭成员页及建档立卡所在地镇政府相关证明;要求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交纳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社保的凭证(计算工作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

(7)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自行下载,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后,面向原海口市户籍原贫困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调整为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其他岗位的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jj.haikou.gov.cn/)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等相关平台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的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口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情况、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审计局局党组审核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市审计局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审计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东四街市政府5栋3层海口市审计局3030室

联系电话:0898-68723021

联系人:郭先生

监督电话:0898-68723072/68722764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工程项目审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下载附件
附件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下载附件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doc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