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辅警公告
作者:hn_uibj1 日期:2019-03-12 浏览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万宁市公安局拟招聘30名辅警。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计划招录30名辅警,其中男性25人,女性5人(根据实际应聘人员情况调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3月10日);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或者优先招聘:

1、退伍兵优先并放宽至高中或以上学历;

2、具有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

2、报名地点:万宁市公安局政工办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如实填写《万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公示与聘用

聘用辅警工资在1800元(不含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