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招聘临床类医学应届毕业生公告
作者:hn_uibj1 日期:2019-03-12 浏览


因医院发展与医疗工作的需求,及时补充医学专业人才,现公开招聘2019届临床类医学应届毕业生共计3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户籍所在地不限。东方市户籍者可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考核应聘者,招聘小组进行简历筛选后确认面试人员名单,择期通知应聘人员到本院进行面试,由招聘小组评委打分得出结果。在应聘者服从医院工作岗位安排的前提下,按平均分从高至低顺序录取,或顺位补录。并在一周内短信通知被录取者,择期双方签订跟班见习协议,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公告栏公示一周。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①在医院现有的求职材料中,按招聘条件进行筛选。由招聘小组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前往医院面试。②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官(http://www.dfsph.com/)、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简历材料发送至邮箱dfsrmyyywk@126.com或交材料至东方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外产楼5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跟班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儿科、妇产科为2500),通过执业医师后即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本院职工采取同工同酬制度,工资待遇按卫生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计发。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与在职职工同等。

六、公告发布途径:

1.东方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fsph.com

2.东方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898-38960909。

 

 

                              东方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