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作者:hnrczpw_KF 日期:2018-12-10 浏览

      12月6日,海南省民政系统落实“两项制度”衔接政策工作会议在三亚举行,要求民政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本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00%纳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纳贫,以最高工作标准迎接2019年1月初国家对我省的扶贫考核。

       会议强调,从四方面抓紧抓实“两项制度”衔接:一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纳贫工作,配合扶贫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兜底纳保工作。要再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筛查,一方面是把筛查范围扩大到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把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兜进来,确保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落实好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单人纳保政策,将其中的重病、重残人员这些特殊困难群众兜进来。三是落实好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工作。要抓紧健全各市县、乡镇两级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台账,逐户核实和登记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与住房保障的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保障到位。四是推动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帮扶责任人履职。市县要为每户低保、特困家庭选派帮扶责任人,并对每户家庭的“三保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近期对帮扶责任人开展一次培训,确保每名责任人清楚衔接政策和工作职责,清楚所帮扶家庭的“三保障”状况。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是中央综合性贫困治理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做最后的兜底。”省民政厅厅长苗延红表示,要以创优迎考为契机,切实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