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人才网-我县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工作扎实开展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15 浏览

选民登记是一项依法对公民选举资格的确认程序,公民只有经过选民登记这个法定程序,其选民资格才能得到确认,才能参加选举活动。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工作于9月20日公布选民名单第一榜以来,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认真做好选民登记的查错补漏工作。根据县选举委员会的检查,各乡镇选举委员会都认真担负起了组织领导的责任,对选民登记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法律程序和时间安排等把握准确、认真抓好落实。经过查错补漏,各选区先后于10月8日前公布了选民登记名单的第二榜。

    据统计,各乡镇和有关选举单位选民名单第二榜的选民人数,南平农场增加3141人,岭门农场增加3166人,椰林镇增加1343人,隆广镇增加2090人,英州镇增加3229人,黎安镇增加54人,三才镇增加40人,新村镇减少154人,光坡镇减少6人,群英乡减少16人,提蒙乡、本号镇、文罗镇、吊罗山林业局选民人数不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南平、岭门农场等单位由于人口流动量大,情况复杂及农垦体制改革等原因,漏登、错登情况仍突出,查错补漏的工作量很大,至10月10日止,南平农场选民人数仅占人口总数44.1%,离选民人数占总人口数的正常比例还有很大差距,县选举委员会要求,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扎实做好选民登记的查错补漏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多的乡镇和选举单位,一定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落实登记人员、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对选民情况查错补漏,即对上一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各选区要按照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在10月21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第三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