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7 浏览
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的精神、洋浦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区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局。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在财政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我区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适应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和全社会和广大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配合“法治洋浦”、“平安洋浦”、“和谐洋浦”的建设进程,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第一, 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财政干部作为国家公民,要学好宪法;作为国家公务员,要学好行政法律知识;作为财政工作人员,还要学好财政法律法规知识。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财政“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其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在财政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即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培养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注重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即密切联系财政改革与发展实际,进一步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国家及地方各级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各项单行税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及“五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第二,   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区别不同对象,是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的重要保证。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财政领导干部是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推进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是加强财政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培养财政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财政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财务会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即组织企事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财经法律制度的自觉性。
四是加大对社会公众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财政法制的进步。
 
三、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6-2007年,为宣传发动造势阶段。主要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健全机构、建章立制、完善保障措施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08-2009年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根据总体规划与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依据年初制定的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基本实现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2008年迎接“五五”普法的中期检查及对本系统进行普法自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0年,为考核验收阶段。主要按照规划与上级的验收要求认真展开自查,查遗补漏,以“五五”财政普法的考核验收为契机,把我区财政普法宣传工作推进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五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是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客观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财政改革发展的任务相结合;与干部和岗位资质培训教育和考试考核相结合;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全系统依法理财水平,及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并注重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的精神、洋浦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按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从资金上和组织上给予保障,确保“五五”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创新形式,谋求实效。
在充分利用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采取群众能够听得懂、看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开展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作用,结合每年五月的“财政宣传月”活动,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刻领悟“八荣八耻”的内涵,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修养,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四)建立制度,完善措施。
在当前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成为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作用,是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经常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把学法纳入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审核。
2、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学习制度。以建设“法制洋浦”、“平安洋浦”、“和谐洋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为目标,从提高财政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入手,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财政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公务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应参加为期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着力培养财政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制度。为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准确评价财政系统开展此项工作的实际效果,并将财政普法工作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到局机关综合考评中,作为创优评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