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人才网咨询-39:乐东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户补贴标准发放工作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1-12-06 浏览

    为落实8月31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10月20日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提高标准发放仪式以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提高发放工作,在县委的安排部署下,县委督查室于10月26日至28日到县有关单位及11个镇、部分村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对象等方式,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提高标准发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情况
 

    1.县民政局(县低保办)工作情况
    

    截止10月份,全县共有城市低保户3864户,已开通一卡通3322户,占86%;未开通一卡通542户(补助金按原渠道发放),占14%。农村低保户6413户,已开通一卡通4731户,占74%;未开通一卡通1682户(补助金按原渠道发放),占26%。五保户1309户,已开通一卡通606户,占46%;未开通一卡通703户,占54%,其中,现金发放483户,共发放150820元;通过邮政发放219户,共发放68100元。
 

    2.县财政局工作情况
 

    截止10月28日,县财政局专门做了以下工作:(1)做好今年年底低保、五保提标所需资金的测算工作。以2011年8月底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从今年10月至12月底共需资金5458320元。(2)做好2012年补助资金的预算工作。从2012年1月起,城市低保人数预计增加2000人,达到11682人;农村低保人数预计增加6000人,达到25303人;农村五保人数变化不大或不变。增加人数后城市低保年需资金3840万元,农村低保年需资金6372万元,城乡低保全年共计10212万元;农村五保年需资金552万元,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年需资金10764万元。2011年8月止省补助资金6019万元。2012年如果省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是6019万元,则2012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需要县财政补助资金4745万元。(3)积极筹集资金。积极主动跟省民政厅、财政厅沟通,争取省厅追加专项补助资金。同时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目前已调整500万元作为今年第四季度低保提标资金。
 

    3.乐东信用联社工作情况
 

    县民政局2011年报送一卡通用户共9615户,现已开通4923户,其余4692户部分已在其他银行开户(现已提供账号给民政局),部分由于身份证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系统留存不符等原因暂未开通一卡通。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发,该社代发,虽然已开户4923户,但目前县财政局还未送来代发金额数据,因此,代发金额数据为零。
 

    4.乐东移动公司工作情况
 

    该公司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和县民政局,已于10月24日起通过公司现有的ADC利客发短信群发平台开始向全县直各部门相关领导、各镇相关干部、行政村班子成员、部分低保、农村五保户发送惠民政策告知短信。短信的具体内容是:“各位乡亲们:为减少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造成的影响,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10月起,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希望大家相互转告,共同监督。【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各镇开展工作情况
 

    这次督查,共抽查深入到了11个镇25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13%;询问了农村低保户62户,占农村低保户的1%;询问了城镇低保户23户,占城镇低保户的0.7%;询问了五保户20人,占全县五保户人数的1.6 %。通过督查了解,各镇和各村委会在该项工作上工作情况和成效有: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各镇都在镇墟的主要路段挂宣传以我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提高标准为内容的横额和张贴宣传标语,各个行政村主要路口张贴公告。如九所、尖峰、大安等镇宣传力度较大,宣传面广。不仅将县委、县政府的这一惠民举措制成宣传栏,在镇墟多个路口写醒标目语宣传,同时基本做到在各个行政村主要路口张贴公告,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这一惠民措施,大部分的村委会都将提高补助金发放宣传工作作为村务公开一项重要内容。但通过督查了解,多数镇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许多被抽查的对象还不知晓县委、县政府的这一惠民举措。抽查了105个补助对象,有68人知道补助金提高60元这件事,知晓率65%,由此可知,近三分之一的对象尚未知道。
 

    2 、各镇高度重视“一卡通”发放工作,凡县里发放到镇的“一卡通”,都迅速组织发放。11个镇都在10月26日至28日三天时间内,都把已办好的“一卡通”发到村委会或各对象手中。如九所镇针对该镇对象较多的实际,组成2个发放组,分片负责,迅速组织发放,一卡通已基本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在发放形式上,各镇采用的发放形式不一致,一部分一卡通,一部分采用现金发放,一部分存折发放,如监管力度不到位,容易出现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
 

    3、有一定数量的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提高标准发放对象信息。如九所、尖峰、大安等镇的多数村委会。但大部分村委会没有在村务公开栏公开这一信息。抽查了25个村委会,有10个村委会公示了提高60元补助金的信息,公开率达40%。
 

    4、针对相当数量的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没有户口本或第二代身份证,影响到 “一卡通”的办理,各镇都组织力量,对尚未办理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的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对象,深入发动各对象提供相关信息,大力协助和配合公安、民政部门和银行采集户口相关信息,积极送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争取早日为他们办好“一卡通”。据统计,尚有24%左右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一卡通”还在办理当中。主要是这些低保户、五保户因为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不一致,或还没有办身份证和户口本,影响到办理“一卡通”。
 

    二、几点建议
 

    1、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县有关单位和各镇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我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提高标准这项惠民举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要借助这次一卡通发放的契机,向补助对象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把这个信息传递到每个低保户、五保户的心坎上,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
 

    2、要好事办好,特事特办。各镇和派出所、民政局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建立补助金发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为补助对象排忧解难。特别是对特困对象办理身份证和户口本,要灵活对待,开通身证份和户口本办理“绿色通道”,尽快解决补助对象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问题,为补助对象全部办理好一卡通,方便群众,执政为民。
 

    3、要加强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提高标准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管理工程,又是一项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千家万户的事情,补助对象又在不断变动之中。县民政局(县低保办)要加强对象的动态管理;财政、审计、纪委、监察部门会同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克扣、挪用等行为。尚未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提高标准发放对象信息的村委会要把低保和五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补助金发放信息,让广大群众监督,杜绝权力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在监督下开展,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