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机会平等要实行积极城市化政策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4-09 浏览
       如果要提高农民收入,一个办法是让农民在闲暇时间更多以后去耕作更多的土地,另一个办法则是让农民去兼做别的非农产业工作。其实,不论什么办法,都要求农民能够找到非农就业机会。如果找不到非农就业机会,谁愿意放弃土地,将自己的土地转给别人耕种?所以说,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给农民创造非农就业机会,农业产业化所带来的好处才会变为现实。
 
  按我的估算,户均耕作面积超过1公顷,城市化率超过70%,农民收入构成的变化会十分显著;农民问题的性质将发生变化。我国东部地区因为城市化速度比较快,农民状况已经有了显著变化,未来一个时期的关键是加快中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而西部边远地区要重视通过移民方式加快城市化的步伐。
  加快城市化发展目标的关键,一是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二是改革劳动管理体制,调节劳资关系,增加城市就业机会。三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探索用“以土地换住房”和“以地租换保障”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民进城的“门槛”问题。四是改革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祛除僵化的“设市标准”控制。
  这里先扼要讨论劳动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我们估算,如果能严格执行“劳动法”,下决心解决劳动者加班报酬问题、城市居民兼业问题和童工问题,全国就业岗位有可能增加4000万左右。如果再能够加强居民收入调节和监管,适当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累进率,努力打破就业的部门垄断,就业岗位还可以增加。从宏观经济数据看,我国GDP连年高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增长的速度。这种差距不可能用技术进步因素来完全解释。基本情况是,一方面已就业的劳动者超时超负荷工作,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农村隐蔽失业人口存在。
  我们不赞成用农民素质低来解释农民失业人口大量存在的原因。事实上,在一些城市现代经济部门,农民能够从事很多工作。电脑装配流水线上,经过短期培训的农民工完全可以胜任工作,这已经有事实可以证明。劳动市场的不完全性,才是农民工就业难主要制约因素。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