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年增百万就业岗位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2-07 浏览
预计至2005年底,广东省城乡从业人员达4760万人,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为66%,比“九五”期末增加了5.3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创广东“十五”期间历史新低;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面完成“十五”计划预定的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这是昨日记者从“十五”时期广东就业成就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登记失业率比全国低1.6%
  据悉,“十五”期间,我省全面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大力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大力引导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使城乡从业人员总规模从2000年的3989.3万人预计增加到“十五”期末的4760万人,净增就业人数770.7万人,平均每年净增就业人数154.1万人,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业人数增长最快的时期。而2005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即约15万人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为广东“十五”期间最低数据,比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低1.6个百分点。
  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占66%
  据统计,全省三大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九五”期末的40:28:32调整为“十五”期末的34:37:29,预计“十五”期末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3140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66%。2003年以来全省共有8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1亿多元;有3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被服务型企业招用和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再就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再就业扶持政策延伸到各类民营企业,使民营企业吸纳新增再就业人数占新增再就业总数的80%以上。
  吸收外省劳动力约1600万人
  由于广东省大型国企不多,2003年统计国企下岗失业人员不足100万人,而“十五”期间,全省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累计实现再就业达97.62万人,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广东在有效解决本省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为外省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仅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登记的外省劳动力平均每年增加10%,至2005年末外省劳动力入粤就业总人数预计达1600万多人,为缓解全国的就业压力作出重要贡献。
  未来10年就业岗位增速减慢
  省劳动保障厅提出“十一五”期间具体目标: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实现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0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8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左右。该厅副厅长林应武解释说,广东经济已经逐渐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十一五”经济发展速度会比“十五”有所减缓,因而未来10年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的增长速度也会有所减慢。广东省将在中央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吸收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