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培训办事指南(六)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核发
(六)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核发
审批对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术学院的毕业生(由学校承办)。
审批机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由培训处负责经办。
审批依据:《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1994年12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
审批条件:
1、发证学生已在省厅注册,修完规定学制和课程且考试合格;
2、发证学生已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发证学生职业道德和操行达到合格以上要求;
4、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且编号正确,证书打印符合规定要求。
办事程序:
1、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使用技校招生就业管理系统软件制作技校毕业生毕业证核发名册和上报数据软盘;
2、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厅;
3、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根据省厅核验结果打印毕业证,校长签发;
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核准并盖印。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监管措施:
1、建立技校毕业生证书查询系统,接受毕业证书查询;
2、建立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登记档案。
审批对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术学院的毕业生(由学校承办)。
审批机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由培训处负责经办。
审批依据:《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1994年12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
审批条件:
1、发证学生已在省厅注册,修完规定学制和课程且考试合格;
2、发证学生已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发证学生职业道德和操行达到合格以上要求;
4、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且编号正确,证书打印符合规定要求。
办事程序:
1、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使用技校招生就业管理系统软件制作技校毕业生毕业证核发名册和上报数据软盘;
2、市、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厅;
3、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根据省厅核验结果打印毕业证,校长签发;
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核准并盖印。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监管措施:
1、建立技校毕业生证书查询系统,接受毕业证书查询;
2、建立技工学校、高级技校和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