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培训办事指南(七)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七)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备案对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术学院。
备案机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由培训处负责经办。
备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技工学校招生规定》(劳培字〔1990〕13号);
3、《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劳人培〔1986〕22号)。
审查原则:
1、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经过批准;
2、招生计划总人数在学校规模控制之内。
备案对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术学院。
备案机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具体由培训处负责经办。
备案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技工学校招生规定》(劳培字〔1990〕13号);
3、《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劳人培〔1986〕22号)。
审查原则:
1、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经过批准;
2、招生计划总人数在学校规模控制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