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定六项人事人才重点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4-12-15 浏览
最近,福建省人事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宽山海协作通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人事人才工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事部门从六个方面入手,促进人事人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做好项目人才服务工作。围绕项目实施,建立重点项目人才工作联系制度,认真做好项目后续跟踪,为重点项目和市县引进急需人才。落实并放宽人才引进政策,建立项目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增强人才集聚力。在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申报政府特殊津贴、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院士专家身边学习深造、人才培训、引进国外智力等方面,向重点项目和基层优秀人才倾斜。
  ———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事人才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统计调查制度。主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人才服务工作,在奖励、职称、博士后工作、专家评选等方面一视同仁、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各类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库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立法和执法中,对其合法权益同样保护;对重视并依靠人才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予以表彰。积极研究开发并提供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运行和用人方式特点的个性化的人事人才服务。
  ———加强县乡公务员队伍建设。每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培训一批分管工业、农业、经贸、人事的县(市、区)长和一批县(市、区)工业、农业、经贸、人事局长。每年从已录用为县乡公务员的选拔生中选送一部分优秀人员到福建行政学院进行3个月左右的进修培训。与高等院校合作,改善县乡公务员队伍学历层次结构。
  ———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重点项目、龙头企业挂职锻炼和帮助工作;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经济主战场流动;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资金入股等方式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建立经济共同体,或者创办经济实体,对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给予重奖。
  ———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的支持力度。选派省、设区市、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欠发达县定期帮助工作。不定期组织省内外院士、专家到欠发达县开展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支持欠发达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和引智工作。开展较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县的对口培训支援,组织欠发达县公务员到较发达地区对口跟班学习,选派欠发达县专业技术人员到省、设区市及较发达县(市、区)的高层次人才进修班进修提高。鼓励人才以多种形式参与欠发达地区工作。
  ———进一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吴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