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1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三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年龄为22—35周岁(含)(即1986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2日期间出生);


6.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7. 健康状况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有一定的基层党建经历,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 法律法规对报考本岗位另有禁止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共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如《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所示。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岗位工资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全额缴纳五险一金等,具体面议。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有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4.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9月24日08:00—9月30日20: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5.报名网站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333)进入报名专区,按照网站提示操作进行报名。


6.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

(1)《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报名表》(下载附件2)附带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数码照片(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学历认证证明(有二维码标识);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人员、定向委培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扫描件;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原件备验)。


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报名后随时查看报名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并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报名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步审核。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视疫情防控情况安排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试办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及党建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安排笔试人选参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为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不全,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安排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另行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注意事项: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招聘信息全程在“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的信息,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错失应考机会的,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考生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事宜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所有参考人员均按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如有违反,将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363733

监督电话:0898-88272340


附件:

1. 三亚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

2. 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点击查看大图)


附件2三亚市司法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链接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