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台师范学院2020年7月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作者:hnrczpw_KF 日期:2020-07-06 浏览

面向琼台师范学院2020届专科、本科毕业生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应聘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及条件 幼儿园教学助理岗(招聘15名) 学前、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上岗后考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材料要求 报考所要求的材料,其时间计算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邮箱:ren915@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书写,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自动回复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应聘人员登记表》 ;②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扫描件。 (3)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电话:0898—65735080,13098923646。
     2.报名时间 从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18: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邮件报名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1)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 (2)地点:海口桂林洋高校区琼台师范学院行政楼410室。 (3)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及其要求: ①《琼台师范学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③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资格证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2)电子邮件报名所提供的电子材料,现场确认时核验原件;所有证书等材料只须提交复印件,考后均不退还。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示于学校组织人事处网页,并通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参加面试,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2.面试内容与形式 答辩+现场基本功考核(弹唱跳画讲故事)。 面试时间:7月15日~16日 面试地点:桂林洋校区。 面试成绩在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聘用期待遇 试用期合格后参照同岗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毕业生住房补贴按海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申报。

附件:琼台师范学院 2020年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