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