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18〕133号)精神,经论文考试、面试、技能操作等环节,入围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内容和材料
(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原件。
(三)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四)专业。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
(五)户籍及生源。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及市县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海南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
(六)外县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
(七)学历学位。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查询结果(自行打印)。
(八)获得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人才劳动力市场5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岗。
联系人:陈燕芬 许宇朝
联系电话:0898—86236003 0898—86236512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的资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