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5-23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人数及应具备的条件:

1.检测岗。招聘2人,工作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专业要求:化学(070301)、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

其他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能够适应加班作业。

2.合同评审岗。招聘1人,工作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专业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082702)、化学(070301)。

其他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年龄在30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沟通能力强,能够适应加班作业。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应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待遇

参照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合同制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按海南省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安排住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南贸大道6号,C栋515房。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原件;

5.诚信承诺书原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⑴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其学历学位的相关材料。

⑵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⑶在校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成绩报告单、实习鉴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程序。

(四)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资格等材料以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对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其学历学位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真实性: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补充缺失材料、填报错误、伪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联系不上应聘者,均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五)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如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若未收到相关问题反馈,则与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安排至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工作。被派遣的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咨询电话:0898-68616210、0898-686162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特此公告。


附件列表:

附件1: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审核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