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0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强三沙市海上交通建设,优化船舶技术力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三沙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管理办法》、《三沙市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沙市船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船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船员60名,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证书,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公告底部《2018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船员岗位表》(附件1)。船务管理局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岗位条件

职务船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普通船员和服务员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岗位执证标准详见附件1。身体健康,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肝功能正常。

三、招聘录用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政审、体检、考察、讨论确定、公示的程序进行,由市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9日16时起至2018 年11月23日16时止。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提供个人简历一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船员证书、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笔试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留底),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点领取或网上下载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的,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anshaljw@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职位代码+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3. 联系人:程永辉、符子晨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805430  66734417

报名需提交资料明细:

1. 《2018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船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请如实填写并按照要求在表上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报名表直接粘贴电子版照片即可)。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

4.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等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加盖印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学历、船员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船长、驾驶员须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气垫船除外)等情况进行鉴定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三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仅限专业技术船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职位和普通船员报名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航海专业素质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双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3.资格复审:笔试开考前,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笔试资格。

4.面试: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面和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5.实操考试:专业技术船员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实操考核的人选,其中专业技术职位为1:2、普通船员岗位为1:3。实操考试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采用100分制。

6.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船员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评估40%统计总成绩;其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汇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程序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市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

(六)政审和考察

1.确定考察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和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考察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时间:政审、考察安排在体检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政审、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安排参加体检,进行政审、考察。

(七)保密考试

组织拟聘用人员学习保密规定,并进行闭卷考试。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由市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三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手续、待遇

人选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现行的《三沙市船员薪酬发放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进行;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说明

1.对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如《船员适任证书》、英语水平、《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等)应在2018年11月5日前取得。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16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妥善保管应聘人员的材料,未被聘用人员的材料,不予退还。

4.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6.根据工作实际,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招聘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咨询电话0898-66818453

监督电话0898-66824985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船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2018118

 


附件:

 1.2018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船员岗位表

 2.2018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船员报考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