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0-2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函〔2018132)精神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琼中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资格复审内容和材料

(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年龄。要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四)专业。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

(五)户籍及生源。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及市县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海南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某市县的人员。

(六)外县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盖章)。

(七)学历学位。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查询结果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1023日至102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人才劳动力市场5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管理岗

联系人:陈燕芬    侯旭涛    

联系电话:0898—86236003  0898—86236512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