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生活教养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临聘生活教养员1名(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4日;

2、报名地点: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实训楼八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需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

以上证书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解聘手续。

4、在整理汇总报名情况后,将电话联系报名者,统一告之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核:主要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与业务素质,包括仪表气质、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健康体检,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6、录用

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聘用待遇

由人力资源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临聘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65903085

邮编:571199


附表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临时聘用生活教养员职位表




附表2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