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属海口市教育局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生活教养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临聘生活教养员1名(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4日;
2、报名地点: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实训楼八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需填写《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
以上证书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解聘手续。
4、在整理汇总报名情况后,将电话联系报名者,统一告之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核:主要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与业务素质,包括仪表气质、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5、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进行健康体检,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6、录用
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聘用待遇
由人力资源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临聘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65903085
邮编:5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