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书记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书记官专业者优先。

  4. 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 年龄在21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至1997年5月)

  6. 昌江籍户口优先。

  7. 身体健康。

四、报名。1.报名者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院校毕业生注册学生证)等翻拍成电子照片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报名者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连同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电子照片提交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6月4日。报名材料发送zgs26692608@sina.com。

五、考试。

  1.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现场提问打分。

  2. 报考书记员的参加电脑听打及看打两种方式测试。听打、看打各测试十分钟,经十分钟整理交卷。其成绩按电脑听打测试、看打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权重比例40%、30%、30%计算总分,以总分高低确定招聘对象。

六、聘用。确定聘候选人员,试用期两个月。根据试用期表现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用,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其他待遇。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为2600元(含高温补贴)。正式录用后按本院在职聘用制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他待遇参照在职聘用制人员标准执行。

八、咨询电话:26692609、2669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