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6-1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海南大学非事业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海〔2019〕26号),结合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的发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幼儿教师(5名)   

2.保 育 员 3名  

3.安保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团队意识强,适宜从事幼儿园工作。

2.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应变处理、自我情绪控制、人际交往等能力,举止仪表端庄大方。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35周岁以下,本科(应届毕业生需要开具学校证明,2021年8月24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艺术类专业,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3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持有以下三证中任一证均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培训合格证)。

3.安保人员:3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工作认真,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保安人员上岗证》或退伍证。

三、面试内容

1.现场问答,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2.岗位面试如下:

(1)幼儿教师:绘画、讲故事、钢琴(考方命题);舞蹈、演唱(考生自行准备);教学活动试讲(考方命题);现场回答考官两道相关问题(考方命题)。

(2)保育员:现场回答考官两道相关问题,有特长者可现场展示。

(3)安保人员:体能测试及现场回答考官两道相关问题。

四、面试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五、面试地点

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南园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校园内)。

六、入围通知

面试结束次日,电话通知面试拟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聘用

1.体检合格,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择期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招聘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待遇

试用合格后,根据本园聘用人员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按海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申报。

九、报名材料

(1) 来园填写《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应聘报名登记表》;

(2) 请应聘者按照应聘的岗位条件,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归还),现场填写《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应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十、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地    点:海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南园区205办公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校园内)

3.联系电话:13807632386(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