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 农技员的公告
作者:hnrczpw_KF 日期:2021-04-12 浏览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海南省农业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241号)、《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陵水黎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陵水县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陵农局〔20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招募方式进行。

二、招募计划

(一)招募人数

招募特聘农技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招募种植业方向涵盖水稻、瓜菜、热带作物、植保、土肥等。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原则上为1年(聘用服务期限最终以项目执行时间为准)。

三、招募对象与条件

(一)招募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二是农业乡土专家,三是农业种养能手,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推广人员。

(二)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扎根基层,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

2.招募对象原则上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农业技术服务方面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能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招募对象为陵水县常住人口,具有正常履行服务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技术特长和丰富经验的退休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四、职责与任务

1.为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

2.为贫困地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农技指导服务,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技能培训,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特聘农技员申请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获奖证书、业绩成果、近期个人体检报告(健康证明或健康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到县农业技术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

2.技能考核:对提交申报材料的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招募条件人员采取面试考核。

3.研究公示:经考核后,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特聘农技员选聘人员。

5.签订服务协议:由县农业技术管理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

六、管理与考核

县农技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与考核。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聘方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继续优先招募。

七、补助待遇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服务报酬,将根据特聘农技员完成服务任务、工作量、服务效果等情况,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补助。每人每年最高给予不超过4万元的服务补助(含税),所需补助资金从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八、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过时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陵水县中心大道68号老县委内农业综合办公大楼陵水县农业技术管理局D207室。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特聘农技员申请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获奖证书、业绩成果、近期个人体检报告(健康证明或健康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联系人:陈维山,联系电话:0898-83322252、1387634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