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招聘网—海南省平山医院 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hn_uibj1 日期:2019-12-03 浏览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平山医院,地处海南省中部山区的五指山市,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省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海南省第二家省属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海南省中部地区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3名。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形式 性别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行政管理岗 3 考试 不限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文秘、法学、教育学、教育技术、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财务管理岗 2 考试 不限 财务管理、会计学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信息管理岗 2 考试 不限 医学信息工程、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网络工程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临床医生岗 6 考试 不限 临床医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护理岗 12 考试 不限 护理学 中专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康复技术岗 6 考试 不限 康复治疗技术、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音乐、舞蹈、学前教育、体育 中专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康复治疗技术、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三个专业招聘人数2名;音乐、舞蹈、学前教育、体育四个岗位招聘人数各1名。
医学检验岗 1 考试 不限 医学检验、         生物技术(医学方向)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放射医师岗 1 考试 不限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B超医师岗 1 考试 不限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心电图医师岗 1 考试 不限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功能科医师岗 2 考试 不限 临床医学、应用心理学(医学方向)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药剂师岗 1 考试 不限 药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药剂师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后勤管理岗 2 考试 不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具有高级电工证或计算机初级资格证。
工勤岗 2 考查 不限专业 初中及以上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司机岗 1 理论实操 不限专业 高中及以上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驾驶证B证及以上。

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方案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后,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告栏内公布医院招聘公告,公布需求计划、招聘步骤、联系方式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2号海南省平山医院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898-86639349)。
3.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领取(或从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下载)填写《海南省平山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向医院组织人事科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时间限制:①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②职称等其他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由我院专门设立的资格审核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核,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本次招聘各岗位所需专业,参考《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其中康复技术岗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工作由我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部分岗位视情况加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
(2)工勤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仪容仪表等方面。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由我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面试工作由我院组织,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及试用期满基本工资及绩效待遇参照院内同岗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实施,并缴纳五险一金。
(二)被聘用人员在工作两年内,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或培训。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平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人事科 陈科长
联系电话:0898-86639349
传    真:0898-86639349
      
附    件:海南省平山医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