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招聘网—关于签合同,加班,社保,离职补偿,九大法律常识
作者:hn_uibj1 日期:2019-11-06 浏览

第一,试用期公司不买社保,合理吗?

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的公司,其实很常见。

其实这种现象在法律上不允许,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就应该缴纳社保,这跟试用期无关。

但是即使有法律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公司都会钻空子,有员工理论,他们就会搬出公司的那套,冠冕堂皇的说:”这就是公司的规定“。

这种时候你也没有办法,这就是灰色地带。

如果试用期不给你交社保的话,你觉得对自己没有什么影响, 而且公司除此之外,其他福利待遇都还不错,你也可以不计较。

但是如果对你有影响的话,你大可以转头就走。

第二,公司一直不给我签合同怎么办?

“一纸合同”、“一纸休书”,这种类似的话大家平时听得也比较多。

也就是说,如果你跟别人有什么合约在身得话,一定要纪录在纸上。

讲白了,如果你和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即使出现了什么纠纷或者拖欠工资,都有嘴说不清,因为没有依据呀。

作为成年人,口头上得允诺,风一吹就散了,要落到纸上才形成法律效应。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一个月以内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有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应该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还没签的,就是为无限期合同,而且应该公司赔偿11个月的两倍工资。

第三,试用期延长,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公司会故意以,“对这个员工不太满意” 为借口,延长他的试用期。

甚至有写公司,会把延长试用期当成一个套路,让员工当低价劳动力。

《劳动法》规定:

如果工作时间是三个月到一年时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有超出时间,按转正后的工资赔偿。

市面上很多公司劳动合同签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这是不合规的!

第四,经常加班,加班费应该怎么算?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超出的时间都应该算加班。

加班费可以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但有一个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是: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支付两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工资。

另外还有规定是,如果拒绝加班不属于旷工。

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996,不给加班费,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了。

混口饭吃真的不容易!

第五,想要离职,但是公司不愿意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告知公司,正式员工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

员工有离职自由,但是也要提前通知公司,让公司做好准备,不要不交接好工作就拍屁股走人,这样不负责任,我们要有专业的职场素养。

第六,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在这里工作?

有几个证据:

工作证;

员工通行证;

盖上公司的公章。

工资转账记录;

社保记录;

出勤盖章;

甚至是同事之间的聊天记录都可以证明。

第七,签了保密协议有什么影响吗?

保密协议是出于员工要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企业有要求是正当行驶权利,

保密协议不仅在职期间有效,离职后依然有效。

期限不超过三年,如果违背保密协议,要承担违约金,甚至可能被追诉法律责任。

作为员工,我们要有良好的职场素养

第八,签订竞业限制有什么影响?

竞业限制最多两年。如果违反,要承担违约责任,企业也需要支付两年的补偿给你。

第九,被迫开除,赔偿金怎么算?

如果公司因不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对员工的个人利益照成了影响。

《劳动法》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就要赔偿一个月。最高不超过12年的补偿金。

第十,写在最后

这个社会上存在很多不平等、不合法的事情。

但是如果你能提早明白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就可以减少我们被不公平对待的概率。

如果你受到了不合法对待,请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避免自己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