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情况
计划招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大数据应用与治理岗位(专技岗)人员1名和省药品检验所化学药品检验学科带头人(专技岗)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外,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确定后,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发布。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尚未建立,故在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以下简称“单位网站”)上予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单位网站上下载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rsc66832617@163.com(邮件主题须写为 “姓名+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
省药检所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岗位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30日16时。
3.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相应岗位(考核招聘若报考人数较少时,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公开招聘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附件:3.考生承诺书(范本)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