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审议通过《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由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网,海南人才在线 www.hnrczpw.com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权威指导、2007年9月26日下午,海口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徐唐先主持召开第十四届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下一步将按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近年来,我市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由养犬造成的伤人、扰人、狂犬疫病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市1995年出台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市区禁止养犬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养犬管理,有必要及时立法予以规范。《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结合我市实际,转变管理理念,将“禁养”改为“限养”管理,并规定了养犬的检疫免疫、登记、收费等制度,明确了养犬的主管部门、适用范围、条件以及管理部门和养犬人的责任,实行政府统筹协调与社会各方参与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在起草审查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还通过媒体、网络等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立法为民的思想。通过立法,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市民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依法规范养犬管理,实现文明养犬,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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