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海南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0〕85号)、《关于妥善处理我省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06〕95号)精神,按照《万宁市妥善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公告》规定和海南省发展计划厅、海南省教育厅历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万宁市妥善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于11月9日至11月17日向社会进行了第一榜公示。根据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原则,对照相关文件规定逐个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核实,经2011年11月30日市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将审查核实后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第二榜公告如下:
一、审查核实情况
1、缪美英为1995年至1998年在加来师范普师专业就读的统招统分师范类毕业生,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报名。因此,同意缪美英拟作为第二榜符合报名条件增加人选进行公示。
2、本次报名是为解决回我市报到待岗的我省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统招统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对于民师转正班和省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解决的范围。
3、本次报名时间自2011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一个月),对超过此期限的,不予补报名。
(具体审查核实情况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公告期间,如对资格审查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于2011年12月8日下午5:30前到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宁市编办、万宁市教育局咨询和反映。
咨询和反映电话:0898—62229120 0898-62221117
特此公告
附件:2002年前回万宁市报到待岗的师范类统招统分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第二榜公示表
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万宁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