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人才网热点关注07:村卫生室今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记者11月30日从省医改办获悉,根据国家和省医改工作部署,12月1日起,我省将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2400多家村卫生室。其中,五指山市59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58家,海口市218家村卫生室已分别于去年3月1日、9月1日,今年11月16日率先全面实施了此制度。
为确保全省村卫生室全面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省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周密部署,重点明确了基本药物采购配送、补偿和监管问题。一是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基本药物的统一集中采购和药品验收、药款结算;二是通过基本医疗服务补偿、公共卫生服务补偿、财政专项补助等三种方式给予补偿;三是按照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要求,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业务管理工作,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
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顺利启动并取得实效,各市县均制定了准备工作方案,建立各项配套管理制度,还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和政策,加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力度,将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记者 范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