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10-10-29 浏览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决定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数(共15名)

  (1)副乡镇长(2名,定向选拔女干部1名、黎族干部1名);

  (2)党校副校长(1名,中共党员);

  (3)卫生局副局长(1名);

  (4)农业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5)旅游产业发展局副局长(2名,定向选拔女干部1名);

  (6)商务局副局长(1名,定向选拔黎族干部) ;

  (7)畜牧兽医局局长;

  (8)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9)水务局副局长(1名);

  (10)房产管理局副局长(1名);

  (11)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中共党员);

  (12)矿区中学副校长(1名);

  (13)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二、资格条件

  ⑴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⑵现担任党政机关科员级中层职务干部,企事业单位相当于科员级中层管理职务,任职年限满3年。其中:报考畜牧兽医局局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职位应为现担任党政机关副科级职务,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任职年限满2年;

  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党校副校长、矿区中学副校长、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历或学位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确认;

  ⑷年龄要求:

  已经过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年龄要求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不是公务员或者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报考公务员职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报考其他职位,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

  ⑸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⑹现职科级干部也可参加同级岗位的竞争性选拔,年龄要求一般在48周岁以下。

  (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三、专业和其它具体要求

  1.副乡镇长(2名)

  (1)定向选拔女干部1名、黎族干部1名;

  (2)熟悉党的农村工作政策法规。

  2.党校副校长(1名)

  (1)中共党员;

  (2)熟悉有关党校工作的政策法规;

  (3)有3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经历;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卫生局副局长(1名)

  (1)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在卫生系统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3)医疗卫生类专业;

  (4)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农业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1)熟悉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农业工作经历;

  (3)农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

  5.旅游产业发展局副局长(2名)

  (1)定向选拔女干部1名;

  (2)具有3年以上旅游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3)熟悉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旅游行业的运作模式,有一定的旅游规划开发、宣传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

  (4)旅游规划管理、市场营销、新闻广告、经济、外语、文史类等相关专业。

  6.商务局副局长(1名)

  (1)定向选拔黎族干部;

  (2)熟悉国家有关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市场流通等有关商务的政策法规;

  (3)有3年以上从事商务或相关工作经历。

  7.畜牧兽医局局长

  (1)熟悉国家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经历。

  8.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1)熟悉国家有关农业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农业机械或相关工作经历。


 9.水务局副局长(1名)

  (1)熟悉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水务工作或工程建设工作经历。

  10.房产管理局副局长(1名)

  (1)熟悉国家有关房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房产管理工作经历。

  11.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

  (1)中共党员;

  (2)熟悉广播电视政策法规;

  (3)有3年以上从事广播电视或相关工作经历。

  12.矿区中学副校长(1名)

  (1)熟悉教育管理政策法规;

  (2)有3年以上从事教学、教育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3)师范院校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3.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1)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政策法规;

  (2)在医院担任中层领导职务3年以上;

  (3)医学类相关专业;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1.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双休日照常值班)。

  2.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地址: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行政办公大楼5楼520室)

  3.方式:①现场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②来函报名:登陆海南党建网或昌江县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邮寄到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520室,邮编572700。③网上报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的电子邮箱。

  网址:http://www.hainandj.com或海南党建网

  网址:http://www.changjiang.gov.cn或昌江县政府网

  邮箱:cjzzb86@126.com

  4.相关要求:报名可以是组织推荐,也可以是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应征得本人同意。考生报名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职证明件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若进入面试则需提供原件复核),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彩色近照5张。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资格审查由县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经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

  (三)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统一考试,专业科目按照各职位分类考试。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及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考官由有关领导、专家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五)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六)差额票决拟任人选。根据差额票决的有关规定,经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在县广播电视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任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联系人:张周胜 苏词

  联系电话:26699886 传真:26699886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