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欲创业缺资金 专家解释:如何申请小额贷款?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特区报 日期:2010-05-06 浏览

如何申请小额贷款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有下岗证,最近发现了一个创业商机,就是资金有点问题。听说现在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想咨询一下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如何?”昨日,海口市民周女士打来咨询电话询问。

  记者就上述问题请海口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事宜。小额贷款所具备的申请条件要求市民的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海口市户籍;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等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须具有相应的证明,如:下岗失业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困难证明。农村户口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户口本即可; 经营地必须在海口市范围内,且经营场所相对固定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持农村户口从事种植养殖经营的,如无法提供上述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的,须提供村、镇两级出具的相关证明;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所申请贷款作为流动资金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资金;有反担保措施;通过SYB创业培训并获得证书者优先;所申请的项目已正式经营者优先。

  工作人员表示,在小额贷款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暂按以上要求执行。

  记者 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