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2010校园招聘
作者:海南人才招聘网 来源:海南人才网整理 日期:2009-12-10 浏览

天津市分行作为中国建设银行的境内一级分行,拥有231个机构网点,5000多名员工,具有资信优良、业务齐全、实力雄厚等综合优势。我行始终秉承“注重综合素质,突出业绩实效”的人才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不断创新,追求卓越。随着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不断推进,天津市分行抓住有利时机,各项业务均取得健康、快速、持续的发展。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我行不断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现诚聘2010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专接本教育、高自考教育、网络学院教育、远程教育和定向生、委培生等)。

  2.我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归国海外留学生(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毕业)。

  二、专业需求

  所学专业主要以金融、经济、财会、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为主,适量招收法学、理学、工学(建筑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本科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及以上水平考试,或通过国家认可的同档次其他外语水平考试。研究生、外语院校毕业生、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类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及以上水平考试。

  2.报到时,国内高校毕业生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归国海外留学生须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及就业报到证。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本专业主要课程补考记录,无受处分、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愿意履行建设银行员工义务和职位职责,能服从分配。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5.身体及心理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银行工作的疾病,无不良嗜好。

  6.对于应聘郊县支行(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工作地点及岗位

  工作地点为天津市分行所辖各支(分)行,具体包括:和平、河东、河西、红桥、南开、河北、塘沽、开发、大港、汉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宁河、静海等19家支(分)行。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录用人员均分配至各支行所辖机构进行轮岗锻炼。工作满两年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岗位,并可择优选拔到分行部门工作。

  五、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和报名系统发布。

  六、报名方式

  (一)登陆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选择“招聘”频道,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填报信息,提交简历,获取报名序号。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5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请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证件照和生活照,并保证照片清晰,照片应得体、大方,能较好地体现个人精神风貌,不接受家居照、艺术照。

  2.请将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等信息在电子简历中完整填写。

  3.详细填写简历“其他情况”栏目中培训情况、特长及曾获奖励、适合从事工作、在建行工作的亲属情况(本人应如实说明与建设银行在职员工有无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等信息。

  4.在提交简历前,可多次登陆报名系统修改个人资料,提交简历后,个人资料将无法再修改。

  5.应聘人员应对应聘信息及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6.我行承诺对应聘人员的资料保密,并仅用于应聘申请。对于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恕不退还。

  7.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七、其他事项

  1.我行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发布笔试、面试及体检通知,请牢记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对于应聘人员关注的本公告未尽事项,将在笔试或面试等环节予以告知。

  3.应聘人员报名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发邮件至tj_zhaopin.tj@ccb.com,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处理。

  热忱欢迎有志与建设银行共同成长的优秀毕业生加盟,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同行,共创辉煌。

  [温馨提示:我行招聘公告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发布,招聘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建设银行天津分行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