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办校与公办校学生权利均等 也可考研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3-28 浏览
       民办学校学生也可以考研究生,如果报考高校不接收可以举报。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表示,民办高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公办校生享有同等的权利。
  韩进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民办高校278所,比上一年增长10.3%;在校生133.8万人,比上年增长27.2%,这一增幅比公办校的本科生增幅多。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要求民办学校校长年龄不超过70岁,且必须有10年以上高教管理经历。 
        民办校计划内招生必须要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取得电子学籍,计划外招生也必须发放“学习通知书”。
  此外,针对日前备受关注的“高校债务问题”,韩进在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为高校设立了贷款“预警机制”,一旦超过这一限度,高校就不可贷款。(记者代小琳)
  教育部:研究生招考应对民办高校学生一视同仁
  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2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研究生招考应对民办高校学生一视同仁。
  我国有关法规规定,民办高校的学生在升学、就业、档案管理、评奖评优等方面和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但也有人反映,民办高校学生在考研过程中,遇到一些学校不愿接收的情况。
  针对类似疑问,李志民说,我国的相关法律已规定了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同等地位。民办学校的学生取得学士学位后考研应该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大家可以举报。
  李志民强调,任何其他层次的学生在拿到学士学位后报考研究生,都应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