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12-30 浏览
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面对这一新形势、新任务,陕西省结合实际,在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我们通过调研认识到,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形势严峻,振兴迫在眉睫。为此,陕西省政府专门印发了《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决定在全省实施“七大工程”:一是每年为全省每所县以下中学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3名,五年共9955人;二是每年为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医护专业本专科生5名,五年共8775人;三是每年为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法庭各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共10840人;四是为全省乡镇涉农服务机构招录相关专业本科生,五年内共招录5000名,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名;五是省、市、县五年共选派3300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六是通过适当资助,每年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行学历教育;七是每年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作为陕西省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被列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为使振兴计划顺利实施,我们设立了“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由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各市、县也相应落实了振兴资金,每年每个设区市不低于500万元,每个县不低于50万元。建立待遇从优的激励机制,对选派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并签约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实行1-3万元奖励和助学贷款本息偿还政策以及一系列优惠措施。在振兴资金安排中,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为确保各类人才能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陕西省从完善政策体系、创新导向机制入手,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积极投身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大力畅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选派专业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并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对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实行倾斜政策;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中,陕西省按照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的方针,稳步推进。目前,1154名大学生已充实到农村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314名大学生已充实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担任乡镇长助理。2007年拟选拔录用的2270名公务员将全部面向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