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江苏省事业单位有近5万家,从业人员140多万人。为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活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作用,近年来,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江苏以搞活用人制度和转换用人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最近三年的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都被列为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省人事厅牵头负责,并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统筹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004年,省人事厅成立了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处,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已经全面入轨,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初步形成,得到了用人单位、人才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成为省“阳光人事”的一个亮点。2004年底,省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事业单位进人实施公开招聘制度的通知》和《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所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都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的方式择优聘用。2005年人事部的6号令发布后,江苏对全省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
在努力扩大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单位和人员比例的同时,江苏省更着力于实现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换,强调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到2005年底,江苏省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单位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比例均超过了80%,部分市县已达到100%,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
在试行岗位管理制度上,江苏将工作重点放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面,相继制定了《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以科学设岗为基础,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充分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机制。
配套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是逐步实现人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将“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实现人员能进能出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人事代理服务。目前,江苏省实行人事代理逐步呈现出从单位新进人员代理扩大到全员代理,从代理一个单位的人员扩展到代理整个行业系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