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8-25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
 
根据2006年人事部业务培训计划(关于印发《2006年人事部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号>)的安排,并报经人事部培训主管部门批准,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将于今年9月和10月份分别在北京、昆明举办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现将培训方案印发,请各地、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及相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附件: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北京)培训班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骨干(昆明)培训班实施方案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