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军人才可获专项资助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6-08-03 浏览
上海领军人才可获专项资助
 

  (徐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上海制定了《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主要面向所有在沪企事业单位中纳入上海领军人才国家队地方队后备队的领军人才人选及其团队,设立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按照基础研究类、应用开发类、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经营管理类等不同类别,专项资金分类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行资助,并根据项目领先程度、团队人才梯队结构、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给予领军人才5~30万不同额度的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项目成效显著、团队创新能力强、人才数量充足、梯次结构合理的,由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可以高于上限,进行特别资助。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自身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修培训、文献资料费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学术休假、改善工作、生活和医疗保健条件、解决特殊困难等方面。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用途,领军人才对资助经费拥有充分的自主支配权。

 

专项资助申请时间不受限制。上海市人事局每年将对资助申请组织两次评审。

 

来源: 中国人事报  200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