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从现行干部任用制度看,应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要实行监督民主化。要疏通监督渠道,寻求监督载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党内监督,规范群众监督,引导舆论监督,推行社会监督。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没有形成制度的民主监督是缺乏保证的监督,不能真正成为监督民主化的要素。要强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尤其要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
三是要严格执纪执法。执行制度贵在从严。对违法违纪现象不进行严肃的查处,就难以有真正的监督制约。要把监督与惩处结合起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历史上的腐败现象,危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实践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同样,没有监督的干部任用制度,不是一种完善、健康的制度,也容易产生用人上的腐败。“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加强监督,规范用人行为,关键是抓好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
一要明确“一把手”用权责任。权责统一是规范用权行为的关键。为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要紧扣“一把手”的用权过程,对“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行使方式以及决策责任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能受到有效制约,防止和克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独断专行。
二要加强制度约束。要从推荐环节抓起,严格实行署名推荐责任制度;在考察、任用环节上,也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研究干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民主讨论。实行党委会表决制,尽管还需要不断完善,但它是监督“一把手”的重要措施,用制度体现监督“一把手”的用人权,再加上完善和落实好巡视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就能够逐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与制约。
三要强化组织监督。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把手”的权力活动异常活跃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人权的职责,强化“一把手”用人权行为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工作中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及时提醒和教育;对官僚主义严重,因用人失察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一是要实行监督民主化。要疏通监督渠道,寻求监督载体,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党内监督,规范群众监督,引导舆论监督,推行社会监督。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没有形成制度的民主监督是缺乏保证的监督,不能真正成为监督民主化的要素。要强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征询意见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尤其要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
三是要严格执纪执法。执行制度贵在从严。对违法违纪现象不进行严肃的查处,就难以有真正的监督制约。要把监督与惩处结合起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历史上的腐败现象,危害最烈的是吏治的腐败。实践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同样,没有监督的干部任用制度,不是一种完善、健康的制度,也容易产生用人上的腐败。“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加强监督,规范用人行为,关键是抓好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
一要明确“一把手”用权责任。权责统一是规范用权行为的关键。为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要紧扣“一把手”的用权过程,对“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范围、行使方式以及决策责任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使之既有利于工作,又能受到有效制约,防止和克服“一把手”在用人问题上独断专行。
二要加强制度约束。要从推荐环节抓起,严格实行署名推荐责任制度;在考察、任用环节上,也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研究干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民主讨论。实行党委会表决制,尽管还需要不断完善,但它是监督“一把手”的重要措施,用制度体现监督“一把手”的用人权,再加上完善和落实好巡视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就能够逐步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与制约。
三要强化组织监督。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把手”的权力活动异常活跃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人权的职责,强化“一把手”用人权行为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工作中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及时提醒和教育;对官僚主义严重,因用人失察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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