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阳光政府建设政府机关公务员5月1日起全部佩证上岗
(徐福臣 赵兰兰)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5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实行佩证上岗制度。岗位佩证分为胸牌和桌牌两种,全省统一规格、统一样式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佩证上岗制度,桌牌要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胸牌佩在左胸前上方,在办公室及接待群众来访时均要佩带胸牌。各级人事、监察部门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部门领导的重要内容之一。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