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
2005-11-22 |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大会上提出 要努力营造高技能人才在社会上有地位、在事业上有前途、在发展中有作为的良好环境; 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空间,做好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工作。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职业教育是我国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摇篮,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于落实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提升人才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 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深入实施人 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快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要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纳入正在研究制定的《"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着力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高技能人才在社会上有地位、在事业 上有前途、在发展中有作为的良好环境。要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录用职业院校毕业生,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 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新发展。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先 决条件。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研究制定符合职业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的评价标准。对职业院校实践性较强的专业 教师,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研究其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办法,继续加强"双 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二是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聘用办法。在加强专职教师聘用管理的同时,重点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积极为职业院校招聘人才提供服务。三是配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 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为核心的职业院校师资继续教育活动。 为了拓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空间,人事部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职业院校毕业生特点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办法,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工作。各级人事部 门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和优质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200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