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批“特级专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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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16 |
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管理机制 (张 滨 石其富)9月13日,浙江省首批“特级专家”经过“特级专家”选举委员会无记名投票选举,并得到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常委会审核确认,浙江大学理学院教授李有泉等30名顶尖人才当选。“特级专家”产生后,将由浙江省委、省政府颁发“浙江省特级专家”证书。 实行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特级专家”作为浙江省设立的最高学术技术称号,每3年评选一次,总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今年4月,浙江省首次评选“特级专家”活动拉开序幕。经过各地各单位推荐初选,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审查、评审、选举,从141名候选人中产生30名“特级专家”人选,其中女性2人。在30人中,平均年龄为54岁,其中65岁以上4人,45岁以下8人;省部属高校19人(浙江大学15人),省部属科研院所2人,省直属其他单位4人,各市5人;中共党员26人,民主党派人士3人,无党派人士1人。 据悉,浙江省委、省政府将通过建立和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及省领导联系特级专家制度等形式,组织省特级专家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他们在科学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依托省特级专家的学术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培养青年高级专家,充分发挥他们在凝聚、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省特级专家研修制度、学术休假制度,设立专项资助经费,不断提高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造潜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术技术创新中的领军带头作用,提高浙江省特级专家制度的知名度、辐射力和影响力,以加快推进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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