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录公务员须到基层锻炼一年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9-08 浏览
上海:新录公务员须到基层锻炼一年
2005-8-30

十六家公务员基层实习示范基地授牌

  (费予清)8月25日下午,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了“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工作会议暨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国家人事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尹蔚民,上海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尹蔚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海的这一举措。他指出,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工作是上海市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新录用公务员熟悉基层、磨炼意志、砥砺品格、增进对人民群众感情的有效途径。他强调,上海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把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基层实习工作的组织、考核、反馈、激励等各个环节加强探索,及时分析总结,为全国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提供经验。

  会议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主持,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姜斯宪出席会议并宣读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命名该市公务员基层实习示范基地的决定。会上,国家人事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向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等16家市公务员基层实习示范基地进行了授牌。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市党政机关每年招录近2000名公务员,其中2/3以上为高校应届毕业生,这对于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公务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和社会实践经验,新录用公务员也表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补上基层实践的课。为此,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该市61家单位建立了359个实习基地、落实实习岗位696个,覆盖所有区县和42个部委办局,并深入到乡镇、街道、执法一线和各类窗口单位。其中,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16家单位被选定为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实习示范基地。会后,上海市今年新录用公务员将正式进入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锻炼。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