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要城市 抬高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7-18 浏览
为了解决民工荒,7月起国内各主要城市大举调高最低工资,深圳、上海与北京等地最低工资已接近700元,明年预估还会持续调涨,整体涨幅达一成以上。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05年度最低工资标准,7月份开始一年起,深圳特区内最低工资为每月69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则为每月580元,增加了100元,创历史上最大增幅,是深圳历史上第二次大幅调高最低工资。

  上海自7月起最低工资将再上调55元,达到每月690元。根据上海相关劳动法令,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明年还会继续调高。福建省在举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后,省总工会认为整体最低工资应达60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公布,扣除物价因素,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1%,实际平均工资增幅为7.8%。北京市政府强调,企业应能确保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亦即2004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28,348元。

  此外,人力资源专家表示,除了支付每月最低工资,还应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最低工资不含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企业应按规定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