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公开选调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公务员招考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5-03-28 浏览
 

为了做好南昌海关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公务员的公开选调工作,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南昌海关经与省、市人事部门商定,在省、市、区的党政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以公开考试方式选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在昌省直机关、南昌市市直机关以及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红谷滩新区的党政机关现有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

    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主要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选调等。

三、选调人数

选调人数为10人,其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2人,文秘及相关专业1人,法律及相关专业2人,财会专业1人(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计或统计专业1人,机械、机电、纺织和汽车等专业3人。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调数1:4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报考条件

    l、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有志从事海关事业,符合涉外工作要求和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在原单位表现较好;

4、文化程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5、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l)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有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0分钟。

    六、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以上均附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填写报名表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海关办公大楼公告栏张榜公布获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到南昌海关多功能厅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05年4月8日一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南昌市桃苑东路158号南昌海关宿舍院内多功能厅。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5年4月15日。

    七、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4月17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30一-17:00《申论》

    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面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一次性成绩,不再计入最后总分。

    4月22日上午8:30分在海关办公大楼公告栏张榜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八、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九、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海关系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资格的复审、需要回避的情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实绩等。如发现在招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或不符合考核条件者,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十、其它事项

    被选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如发现被选调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适宜从事海关工作的,限期调离海关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本简章由南昌海关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