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从2005年1月1日起,全省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其新进人员将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意见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委、政府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实施工作,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备案审核和监督纠错等工作。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或者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及符合高层次特殊人才条件的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可以不经考试直接考核聘用。
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在报名日前15天通过政府人事网站及其他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朱广林)
摘自: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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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将要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