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必考”惠及百姓 ——四川省广元市事业单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综合报道
事业单位实行“凡进必考”,是继公务员“凡进必考”之后,实现人事制度创新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2005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涉及24个系统、单位,在全市赢得良好反响。干部群众普遍认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利于遏制编制膨胀,提高了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制度和机制创新
广元市委、市政府对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入口”、严格控制人员膨胀问题非常重视。2004年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行了冻结。在市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市委领导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从群众关注的热点入手,创新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入口”,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立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新进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试行意见》,对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入口”予以规范。
严格执行政策着重抓好两个环节
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凡进必考”制度,将这项工作作为先进性教育整改阶段对社会的承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改革的实惠。
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着重抓好两个环节:一抓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凡进必考”社会氛围;二抓政策执行,切实做到不变通不走样。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率先在市级组织公开招考,落实“凡进必考”制度。有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4,参与人数之多,竞争之激烈,社会关注度之高,不亚于公开考录公务员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许。
规范考试程序坚持做到“三公开”
公开招聘工作是为各类人才搭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平台,因此,公招工作从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考试工作环节均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各环节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与有关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
为增加公招工作的透明度,保证阳光操作,坚持做到了“三公开”:一是公开招考信息,向社会公布招考的职位、条件、时间等信息;二是公开招考过程,从报名到笔试、面试和考核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开;三是公开招考结果,及时公开笔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适时公布体检和考核结果。
“三公开”既保障了用人单位和考生的知情权,也便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同时,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进人一律予以清退,维护了执行政策的严肃性。
创新了用人机制“凡进必考”深得人心
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制度上确立了事业单位“凡进必考”,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这种用人机制上的改革和创新,推进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促进了人才素质的提高,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
一是加强了政府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总量的宏观调控,有效地控制了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事业单位在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避免了因人设事和因人设岗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人员流动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是从制度上规范了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岗位选人用人的办法和程序,有利于应聘人员公平择业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招聘全过程公开,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进人的随意性、不透明性,有效避免了超编进人和进人素质不高的问题,群众普遍赞同;
三是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既重点考虑用人单位及岗位的需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又在招考程序上严把政策关,实现了政府宏观管理和单位自主用人的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人才流动,激发了人才活力,优化了人才配置和队伍结构,有效避免了人才闲置和浪费。
深化改革亟待完善和改进的问题及其对策
公开招聘制度的建立是广元市基本完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人事管理制度上的创新,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改进。
一些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了解不多,认识不足,还习惯于传统思维和过去的人员调动办法,狭隘地认为公开招聘是削弱自己的权利,所以工作的劲头不足。一些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过高、门槛过高,造成有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迫不予开考或调减岗位数;入选比例偏小,选择面较窄,造成用人单位考核选人没有选择余地,导致个别用人单位对选公招出来的人不怎么满意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以为,应当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制度,正确处理好严格规范“入口”和充分体现单位用人自主的关系;三是制定考核量化标准,把好考核关。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重点提高各级干部对“凡进必考”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公开招聘制度贯彻执行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规进人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指导,让事业单位在制定招聘条件、方案时科学、合理、客观,避免用人单位设置过高条件或歧视性条款,既要体现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又要防止用人单位在考核过程中的随意性,避免考生和社会对考核结果公正性质疑。
下一条:
张柏林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